
马存真律师网
macunzhen.fabao365.com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无中生有的有线电视服务合同
2015-01-19 17:25:51 来源:
原告王某诉被告某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为其安装有线电视,并支付其到别处看电视、看新闻、学习国家政策所花时间的工资费每天30元,计9000元;精神损害费50000元,作为被告律师,我方经实地调查取证,证明原告请求与事实不符,无法律依据。后该案一、二审法院均认定原被告间不存在有线电视服务合同,其主张不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,不予支持原告请求。
| 相关阅读
- 大家都在看

(2014)安民二初字第31号原告赵某,女,汉族,1990年7月13日出生,身份证号*,住兰州市七里河区五山路*号*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